评奖评优

历史与文化遗产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年0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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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与文化遗产学院全体学生:

根据学校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https://xsc.xmu.edu.cn/info/1027/32301.htm的要求,现将2023下半年学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项奖学金名额指标

1.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我院可以推荐申报1名研究生作为“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候选人,学校将从各单位报送的候选人中差额评定1名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者(奖励金额1万元),其余学院落选的候选人不再参评本次其他校级奖学金。校级奖学金评奖委员会差额评定的这名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者,将作为我校2023年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报送宝钢教育基金会,由基金会在全国范围内差额评审,最终确定其是否获得特等奖,如若该生获得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则奖励金额增加至2万元。

为避免个别申报者材料不符合评奖条件等原因导致奖项出现空缺现象,我院可同时申报1名候补人选,候补人选应同时完整走完相应奖项评选程序,并在申报汇总表的“备注”栏中注明“备选人员”。

2.港澳台宝钢学生奖学金(差额):本科生1名,研究生1名,10000元/名。

二、各项奖学金的限制性条件要求

1.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五种能力);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近三年已获得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者不得参评。

2.港澳台学生宝钢奖学金:成绩有挂科的学生不参评;延期毕业生不参评;2023级新生不参评;近三年已获奖者不再参评。

三、奖学金申请的基本条件

详见附件一《各类奖学金评审办法》

四、材料报送要求

材料报送清单:

1.厦门大学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候选人(研究生)汇总表 (一式一份)

2.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表(电子版照片处不能空白) (一式一份)

3.本人2寸彩色免冠标准照片纸质版(背后写姓名) (一式两份)

4.历史与文化遗产学院研究生事迹汇总表

5.相关证明材料(只需提交纸质材料,顺序整理如下:) (一式一份)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请按照以下顺序整理证明材料):

(1)学习成绩登记表(本科生提供推优版本),需经教学秘书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

(3)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4)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5)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复印件;

(6)奖学金获奖证书复印件;

(7)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果是团体项目,需由带队老师注明参评学生在该项目中所贡献的工作量);

(8)科研成果复印件:

①科研成果为已刊登的期刊论文,提供的期刊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

②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

③核心学术刊物的认定参照人事处公布的最新版本。

④研究生理工、管理类JCR分区参照“JCR期刊目录(最新版)”(可登陆http://www.fenqubiao.com/查询);

⑤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请在研究生院学生系统中完成信息填报并通过审核,在系统中打印出《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和带有分数的截取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

五、材料提交注意事项

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历史与文化遗产学院319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shchtw@xmu.edu.cn,邮件主题注明“**申请表--姓名”,压缩文件命名格式为:年级+班级+本/硕/博+2023年校级奖学金材料,个人材料命名格式为:姓名+表头,例如:***研究生校级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

校级奖学金 9月17日(周日)上午12:00前;

请尽早提交,可个人提交或班长统一提交,提交后需现场签名确认。(未按时或未按要求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其他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必须具有真实性,若发现有学术造假或者学术成果重复利用的行为,取消该生本年度的评奖资格。

2.学院咨询电话:0592-2187712



 附件一-各类奖学金评审办法.zip

 附件二-相关表格.zip




                                                                                    历史与文化遗产学院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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